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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氨法脱硫改造BT项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氨法脱硫改造BT项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
  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氨法脱硫改造BT项目重新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煤制油项目建设指挥部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氨法脱硫改造BT项目重新招标(招标编号:CSIEZB17040965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东煤化工基地(A区)B6地块
工程概况:神宁400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项目硫回收装置,由硫磺回收(两级克劳斯)、尾气焚烧、氨法脱硫、成型造粒及储存等单元组成,现对氨法脱硫单元进行改造。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范围自二级克劳斯冷凝器出口到烟囱排放口(含烟囱)的氨法脱硫单元改造,其中超克工艺包及氧化性催化剂采购由招标人招标确定后,由超克中标人与BT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纳入BT整体合同范围。主要内容包括:
(1)在原硫回收三个系列的二级克劳斯后分别新增一套超级克劳斯(以下简称超克)单元,可实现经过超克单元及尾气焚烧处理后进入氨法脱硫单元的SO2浓度由15000mg/Nm3降至总硫正常工况≤8000mg/Nm3、高硫高灰工况≤10000mg/Nm3,降低了尾气进入脱硫单元的SO2浓度,提高了尾气脱硫达标的可靠性。
(2)超克单元出口尾气经原焚烧炉焚烧后送至新建的氨法脱硫单元,折合氧含量3%工况下,可将排放尾气控制在SO2≦35mg/Nm3,NH3逃逸≦3mg/Nm3,粉尘含量≦10mg/Nm3,实现达标排放。(为保证尾气处理后环保指标达标的前瞻性,避免重复性投资,尾气指标由原设计SO2≤90mg/Nm3,NH3逃逸≤8 mg/Nm3,提高为SO2≦35mg/Nm3,NH3逃逸≦3mg/Nm3,粉尘含量≦10mg/Nm3)。初步估算,本次改造提高排放设计标准基本不增加建设总投资。
(3)新增一套硫铵结晶及包装系统,解决硫铵溶液不结晶的问题。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建设期(设计、采购、施工):氨法脱硫工艺包设计、超克单元与氨法脱硫单元及原装置(包含分离器、焚烧炉、烟囱及液硫池)的集成和连接、勘察、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工作;设备材料采购、供应、保管工作;原钢结构框架优化调整、分离器和焚烧炉能力匹配核算及改造;与原装置同时生产的施工安全隔离工作;施工建设及建设手续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告知、工程质量监督委托及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委托)。工程监理委托工作由招标人另外完成并管理。
(2)调试期:动设备试车,仪表、电气等专业联调、调试期间的技术服务工作。
(3)性能考核及试运行期:期间的技术服务、培训工作均由投标人负责完成;运行操作人员由招标人提供,中标人管理。期间的公用工程及原料消耗由招标人供给,在此期间的产品所有权归招标人所有;期间的所有生产辅材(包括但不限于备品备件、润滑油脂等)由投标人供给。招标人在性能考核期间若一次性能考核不通过,修改期直至最终性能考核通过的公用工程及原料消耗由投标人承担,在此期间的产品所有权归投标人所有。
(4)装置移交:装置移交前投标人须按照技术清单要求完成移交工作。
(5)上述各期间的现场文明清洁管理(包含但不限于装置区保洁、卫生间设置及维护、垃圾清运等)。
计划工期及日期:
项目开工会: 2018年1月20日
工艺设备及长周期设备到货:2018年5月31日(投标人必须提前锁定供货周期大于3个月的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商,并提前开展采购准备工作,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周内签订采购协议,保证2018年5月31日前到货。)
现场施工开工:2018年3月15日
试运行期:2019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15日
装置移交: 2020年1月15日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上关键时间节点要求,并详细报出设计、采购、施工、调试、性能考核等的计划。
工艺考核指标要求:
(1)装置性能考核验收标准:
a.超克单元出口总硫:正常工况≤8000mg/Nm3,高硫高灰工况≤10000mg/Nm3。
b.氨法脱硫单元:折合氧含量3%工况下,SO2≦35mg/Nm3,NH3逃逸≦3mg/Nm3,粉尘含量≦10mg/Nm3。    
(2)产品执行标准:
a.硫磺产品等级:执行《工业硫磺第2部分液体产品》(GB2449.1-2014)优等品、《工业硫磺第1部分固体产品》(GB2449.1-2014)一等品;
b.硫铵产品等级:执行《硫酸铵》(GB535-1995)合格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B. 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C. 提供自有资金证明或银行贷款意向函或其他资金来源证明;
D. 注册资金不小于3000万元;
E. 提供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个氨法脱硫工程EPC、BT、BOT或BOO成功在线运行的装置业绩,提供合同及用户评价证明;
F.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资格或氨法脱硫EPC、BOT、BOO或BT工程项目管理业绩。
2)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安全负责人: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4)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 标人正式在册人员(提供企业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5)试运行期主要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及专业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担任过尾气处理运行管理工作。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8日至2018年01月03日17:30止(北京时间,下同)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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