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准能机电管理部2017年第二批设备配件国产化设计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现对神华准能机电管理部2017年第二批设备配件国产化设计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CSIEZB170309629
2. 招标项目名称、简述、服务期限及项目单位
本项目分为十二个包次,具体情况见下表:
包号 |
项目名称 |
简述 |
工期 |
项目单位 |
第一包 |
495HR电铲电缆滚筒配件国产化开发 |
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495HR电铲,原制造厂家是美国比塞洛斯公司,我公司计划对一批进口配件(27项,共31件)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请投标人报出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二包 |
油缸国产化开发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MT卡车、WD600推土机等设备,原制造厂家分别是特雷克斯公司、小松公司,我公司计划对MT卡车、WD600推土机等设备部分油缸(9项,共13件)进行国产化开发,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合同技术附件签订后3个月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三包 |
495HR电铲加热器国产化开发 |
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495HR电铲,原制造厂家是美国比塞洛斯公司,我公司计划对一批进口配件(2项,共12件)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请投标人报出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四包 |
操作手柄国产化开发 |
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495HR电铲、1190E钻机、D245S钻机、CDM75钻机,原制造厂家分别是美国比塞洛斯公司、山特维克公司及阿特拉斯公司,我公司计划对一批进口配件(14种,共52件)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请投标人报出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五包 |
495HR电铲回转抱闸底座等配件国产化开发 |
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495HR电铲,原制造厂家是美国比塞洛斯公司,我公司计划对一批进口配件(9项,共38件)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请投标人报出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六包 |
L950装载机分配阀铁管等配件国产化开发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L950(L2350)前装机、MT系列卡车的原制造厂家分别为勒图尔勒公司和特雷克斯公司,QSK60发动机、24H(D11T)工程设备的原制造厂为康明斯公司和卡特彼勒公司,我公司计划对上述设备上使用的金属管件,包括排烟管(排气歧管)、通气管、水管等(37项,共48件)进行国产化开发,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合同技术附件签订后3个月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七包 |
碳刷国产化开发 |
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495HR电铲、CDM75钻机,原制造厂家分别是美国比塞洛斯公司及阿特拉斯公司,我公司计划对一批进口配件(4种,共14件)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请投标人报出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八包 |
钻机导向轮国产化开发 |
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1190E钻机、DM45钻机、CDM75钻机,原制造厂家分别是山特维克公司及阿特拉斯公司,我公司计划对一批进口配件(7种,共20件)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请投标人报出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九包 |
MT5500卡车后悬挂配件国产化开发 |
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MT5500卡车,原制造厂家分别是特雷克斯公司,我公司计划对MT5500卡车后氮缸配件(20项,共110件)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合同技术附件签订后3个月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十包 |
395BI电铲中心轴套和495HR电铲中心轴总成国产化开发 |
哈尔乌素露天矿495HR、395BI电铲,原制造厂家是美国比塞洛斯公司,我公司计划对495HR电铲中心轴总成、395BI电铲中心轴套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合同技术附件签订后3个月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十一包 |
EX3600液压铲取力箱配件国产化开发 |
神华哈尔乌素露天煤矿的EX3600液压反铲,原制造厂家是日本日立公司,我公司计划对EX3600液压反铲泵传动总成(1项)及其零部件(38项,共105件)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请投标人报出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第十二包 |
495HR电铲回转辊子总成等配件国产化 |
哈尔乌素露天矿495HR电铲,原制造厂家是美国比塞洛斯公司,我公司计划对1套495HR电铲回转辊子及环轨总成进行国产化开发,包括配件的测绘、设计、制造均由投标人承担。 |
合同技术附件签订后3个月 |
哈尔乌素维修中心 |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l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l 2)投标企业注册资金要求:第1、3、4、5、6、7、8包每包必须大于等于100万元,第2、9、10、11包必须大于等于500万元,第12包必须大于等于1000万元;
l 3)投标企业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财务状况须提供投标人最近两年度(2015-2016)的审计财务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视为有效否则视为无效),最近两年度(2015-2016)营业收入第1、3、4、5、6、7、8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300万元,第2、9、10、11包每包每年必须大于等于500万,第12包必须每年大于等于1000万元,并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l 对于2015年及以后成立的公司,未能出具近两年度(2015-2016)财务审计报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其公司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l 第12包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生产能力和业绩等支持资料。
l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业绩要求:
l 参与第1包的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制造商需提供2014至今同类设备同类配件国产化开发、产品制造、销售或维修的业绩,并出具相关证明(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或订单),如为代理商同时提供代理证明;
l 参与第2、9包的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制造商需提供2014至今220吨及以上矿用卡车油缸类国产化开发、产品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出具相关证明(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或订单),如为代理商同时提供代理证明;
l 参与第3、4、5、6、7包的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制造商需提供2014至今同类设备同类配件国产化开发、产品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出具相关证明(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或订单),如为代理商同时提供代理证明;
l 参与第8包的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制造商需提供2014至今电铲、钻机、推土机支重轮或导向轮国产化开发、产品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出具相关证明(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或订单),如为代理商同时提供代理证明;
l 参与第10包的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制造商需提供2014至今斗容30立方米及以上电铲中心轴或回转立轴国产化开发、产品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出具相关证明(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或订单),如为代理商同时提供代理证明;
l 参与第11包的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制造商需提供2014至今矿山设备分动箱总成或减速机总成及配件国产化开发、产品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出具相关证明(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或订单),如为代理商同时提供代理证明;
l 参与第12包的投标人或所代理的制造商需提供2014至今截面直径≥150mm的回转辊子或辊子截面直径≥150mm的轴承国产化开发、产品制造或销售的业绩,并出具相应业绩证明(合同、协议、中标通知书或订单均可),如为代理商同时提供代理证明。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为人民币陆佰元(¥600.00)/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请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1月8日下午16:00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