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ZCB-GKZB-WZ-2017-059
1.招标条件
中交一公局总承包经营分公司所属项目建设资金已落,招标组织为中交一公局总承包经营分公司。项目粉煤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沿印松高速公路第三合同段起点桩号K21+300,终点桩号K30+950,路线全长9.65Km。线路途经沿河县晓景乡大土村、苦竹坝村、新寨村、苍堡村和印江县刀坝镇的夏家沟村、铺子岭村、庙坪村,其中沿河县境内5.98Km,印江县境内3.67Km。初步概算合同额8.88亿元,初定合同工期为2019年10月底通车。
根据初步设计情况,目前第三合同段有涵洞8座,桥梁10座共5.7Km,桥梁占线路全长的59%,统计有T梁1325片(1280片40m、45片27m)、桩基920根、墩柱452个(最大墩高84m)盖梁213个;路基填方69万m³,挖方109万m³。
2.2招标内容:本次招标物资为:粉煤灰。具体见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提供扫描件。
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备粉煤灰年产1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具有与粉煤灰产能配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
3.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近2年综合销售收入年均达到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商具有2014-2016年近三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5供货业绩要求:生产商或代理商近3年内具有投标产品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3.6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至少2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不得在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10投标人须为中国交建物资采购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通过的合格供应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26日至2017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