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人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生石灰使用单位为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
名称: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生石灰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SDYK2017C297K
的建设地点为: 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
招标货物的范围:本次招标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生石灰公开招标,预计年使用数量约3975吨(根据2017年度实际用量测算,实际需求量以招标方分批供货通知为准,最终以实际、有效使用量作为结算数量)。出卖人应保证买受人提出的零星用量的及时供货。
投标报价包括货物的供货、检验、包装、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税费(税率17%)等所有费用。(具体参数及要求等详见技术规格书及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投标方所供生石灰需符合YB/T042《冶金石灰》标准的一级品质要求。
项目 单位 标准
活性度 >320
粒度 mm <0.5,可根据电厂要求适当调整
T60(表示石灰加水后升温至60℃所需时间,按DINEN459-2标准执行) min <4
纯度 % ≥80
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根据月度需求量分批次供货,具体交货时间、交货批次及数量按照招标人或使用方通知为准。
交货方式: 落地交货,投标方用专业封闭罐车运输至招标方厂区指定地点,并进行卸车至生石灰仓内。
运输方式:生石灰运输及卸车由投标方负责,运输必须采用专业罐车,投标方卸车到招标方指定的位置。运输及卸车过程中发生的包括安全风险事故在内的一切事故由投标方负全部责任。
交货地点:兖煤菏泽能化有限公司赵楼综合利用电厂(山东郓城县南赵楼乡康垓村东邻)。
报价要求:投标人请报每吨含税含运费的单价(生石灰 元/吨)及预估数量的总价。
报价方式:闭口价(一次报价)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生产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生产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小于1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万元),营业年限在3年以上(自注册之日起)。
2、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证、银行开户许可证等。
3、具有此次采购货物相应的资质证件(按国家有关最新规定执行),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4、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售后服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