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12】353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交海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整体呈东西走向,西起苏洋站、东至洋里站。线路全长约30.16km,均为地下敷设;共设车站22座,其中5座换乘站,设竹岐停车场和下院车辆段各1座。其中2号线工程车站公共区花岗岩800x800浅色国产花岗石78991㎡、屏蔽门前深色国产花岗石2030㎡、止灰带(深色国产花岗石)1162㎡、楼梯踏板、立板(火烧面)6743㎡、异形踢脚(深色国产花岗石)13997㎡、墙面干挂石材(浅色国产花岗石)9092㎡。
2.2招标范围:福州市轨道交通2号线车站公共区装修石材(花岗岩)
2.3招标内容:
(1)站厅、站台浅灰色国产花岗岩;
(2)出入口上行段两侧墙面灰色国产花岗岩;
(3)出入口上盖地面平台毛面浅灰色国产花岗岩;
(4)站厅、站台墙柱面踢脚线,楼梯止灰带深灰色国产花岗岩;
(5)站台层屏蔽门前端深灰色国产花岗岩;
2.4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5计划供货周期:2018年3月至工程完工。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审查办法
3.1基本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石材生产加工型企业,注册资本金须在5000万元及以上。
3.1.2投标人近5年内应具有1项单项供货合同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天然花岗岩石材加工供货业绩(不包括分包、联合体和境外供货业绩)。
注:近5年,是指发布招标公告之起始日起向前顺推5年。
3.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名或两名以上法人、或者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报名。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
3.1.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查封、破产等权利受限状态。
3.2本工程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