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报告项目已由石家庄市政府批准编制,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背景
石家庄市下辖8区、3市(县级市)、11县,分别为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井陉矿区、鹿泉区、藁城区、栾城区,新乐市、晋州市、辛集市,正定县、行唐县、灵寿县、平山县、井陉县、赞皇县、高邑县、元氏县、赵县、深泽县和无极县,市域辖区总面积15848平方公里。2016年末常住人口1078.46万人,全年全市生产总值5857.8亿元,全部财政收入847.4亿元。近年来,石家庄市机动车保有量持续上涨,在有限的道路资源下,公共交通服务水平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交通需求,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趋严重,亟需大力发展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的综合性交通体系,引导城市合理、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石家庄市是京津冀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之一。石家庄市确立了“一核、一带、两轴、三区”的市域空间结构,实行“中部引领、东部突破、西部优化”的分区联动,大力推进“一河两岸三组团”城市空间结构,并借助正定新区实施北跨(滹沱河)发展,这些均对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
目前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2~2020年)及调整(2012~2021年)所含项目进展顺利,资金落实及时到位,工程平稳推进。其中1、3号线一期工程于2012年开工建设,首开工程于2017年6月26日通车试运营,其余部分(3号线一期两边段)已正式开工建设;2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于2016年10月获河北省发改委批复,现已正式开工建设;1、3号线二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6年12月获河北省发改委批复,预计2017年内开工建设。
城市轨道沿线地区是发挥城市聚集功能,实现公共交通支撑和引导城市发展,促进绿色出行,提升城市环境品质的重要地区。为切实引导城市轨道沿线地区的规划与建设,充分发挥城市轨道交通对城市空间的引导作用,以轨道站点为核心,构建集约高效、人性化的城市环境和活动空间,住房城乡建设部于2015年11月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要求:在《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编制阶段,同期开展《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成果应纳入相关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或修编中予以落实。
目前,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编制项目已完成招标,应开展相应的《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编制工作。
2、服务地点
石家庄市
4、招标范围
根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工作范围:线路总长约105公里(其中,1号线三期工程约3.0公里,2号线二期工程约23.2公里,4号线约23.3公里、5号线约28.9公里、6号线约26.8公里),编制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
轨道交通第二期建设规划轨道沿线用地调整规划编制项目需要完成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总则 (2)规划范围
(3)片区划分及功能定位 (4)各站点功能定位
(5)潜力地块确定 (6)用地调整规划
(7)公共服务设施调整规划 (8)绿地系统调整规划
(9)建设用地强度调整规划 (10)道路交通调整规划
(11)交通换乘设施规划 (12)步行系统规划
(13)地下空间规划
(14)轨道交通设施用地控制规划
(15)市政设施调整规划 (16)城市设计控制要素
(17)控制性图纸 (18)分析类图纸
5、服务期限
项目的工作周期从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算。60日历日内提交初稿;150日历日内完成送审稿并通过专家评审;180日历日内提交完善后的送审稿并通过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部门的初审;300日历日内完成终稿,通过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的审批并交付成果文件。
6、质量要求
成果应满足住建部2015年11月颁布的《城市轨道沿线地区规划设计导则》及相关技术规范、文件要求,通过城市规划专家的专项验收,满足第二期建设规划主报告上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审批的需要,可作为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沿线各站《轨道站点一体化规划设计》编制的依据。
9.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