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购置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专卖管理)项目(二次),已经项目主管部门批准。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合格产品、服务提供商。
2、本次概况如下:
2.1该项目为河北省烟草公司邯郸市公司购置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专卖管理)项目,总投资约360万元
2.2资金来源:自筹。
2.3 本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购置经营和业务保障用车(专卖管理)20辆。
3、投标申请人应具有: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生产厂家授权的市级及以上地区的经销商,且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售后服务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招标时同时投标,一个厂家只能有一个经销商参加本项目投标。
3.3凡具备承担本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5、投标申请人可于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5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