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灵宝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灵宝市看守所建设项目监区及AB门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看守所建设项目监区及AB门监理服务
2、招标编号:灵公资建[2017]376号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灵宝市看守所建设项目,占地63.66亩,设计关押量800人,核定建筑面积15122㎡,其中包括在押人员用房、功能用房及附属用房。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项目实施地点:灵宝市焦村镇310国道南侧乡观村;
3、监理服务期限:整个项目施工准备期、施工过程、竣工验收全阶段(含保修期);
4、质量标准:合格。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金额:1078000.00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财务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以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
5、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 29日至2018年01月05日(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