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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二污液站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3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本海二污液站运维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

 本海二污液站运维服务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海洋采油厂。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海洋采油厂海二污液站。
2.2项目规模:污油水回收、处理;站内设备维护;地面管线巡护、油泥砂清理等服务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
2.4招标金额:186.25(不含税)
2.5招标范围:海二污液站运维。包括污油水回收、处理;站内设备维护;地面管线巡护约3公里、油泥砂约300立方清理等服务。
2.6服务安全要求:安全无事故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在3000万元(含)以上且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4)投标人须持有主管机关核发的二级(含)以上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海洋石油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5)投标人须持有主管机关核发的三级(含)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
(6)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含)以上船舶污染清除资质
(7)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经营许可证》,《港口经营许可证》内营业范围应具备: 1、可以从事燃料油、污油水、水溶性破乳剂、油层清洗剂、水伤害处理剂、复合酸、氯化橡胶油漆港口危险货物装卸作业。2、船舶港口服务(国际国内船舶物料生活品供应、国内航行船舶油料供应、船舶污染物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
(8)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水路运输许可证》。
(9)投标人须具备专业的污油水回收船及污油水回收车
(10)确保海洋采油厂船舶可以24小时停泊并满足海洋采油厂对污油水的装卸处理要求,严禁出现滞港、压货等影响采油厂生产运行的情况。优先为采油厂船舶提供岸电保障及淡水供应服务并免收停泊费、解系缆费;
3.2人员资格要求
(1)投标人企业法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均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具有主管部门认可的《防硫化氢证书》;
(2)项目经理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环境工程管理岗位培训合格证》,投标人至少4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证书》,至少3人参加并通过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现场安全管理考核,至少2人取得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散装液体类装卸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4.2购买时间:2017年12月29日-2018年01月02日,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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