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唐兴愿建设项目已经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备案【2016】93号文批准,招标人为湖南兴湘置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该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唐兴愿建设项目基坑工程第三方监测和主体结构沉降观测(以下简称本项目)。
2、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长沙市雨花区韶山路与劳动路交汇处的东北角(原水电宾馆内)。本项目由商业裙房和公寓式办公楼组成,建筑地上层数为3-14层,地下4层,由湖南兴湘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兴建。本工程的地下室外轮廓周围长为405米,基坑底标高为54.50米,本基坑开挖深度为13.0—16.5米之间;基坑西侧为韶山路,基坑西北角紧临韶山路人行道边线,基坑西南角距韶山路人行道边线的距离约为8.0米;基坑南侧为小区出入道路,道路南侧为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4—6层的砖混结构民宅;基坑东侧紧临生物医药厂职工宿舍;基坑北侧为福乐名园住宅小区。经调查,韶山路面以下分布有电力、电信等管线,管线埋深小于2.0米。基坑为一级基坑,重要性系数r0取值为1.1。根据设计文件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具体监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坡顶水平位移;2)坡顶竖向位移;3)围护结构的侧向位移(桩体测斜);4)基坑外的地下水位监测;5)地下管线、地下设施、地面道路和建筑物的沉降、位移;6)支护结构应力监测;7)基坑周边环境监测等项目的监测;8)主体结构的沉降观测,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设计资料。
4、监测工期:①基坑施工前一个星期至基坑回填完成。预计十二个月。②沉降观测工期与建设周期同步并满足《建设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及其他有关规范中竣工使用阶段观测要求。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监测)甲级资质或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并同时取得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证书(计量认证范围含基坑监控、地基及建筑物沉降检测项目)且经过年检;
3.企业近三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必须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工程监测业绩;
4.拟任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类似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内(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为有效)以同等职务承担过一个及以上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类似工程监测业绩。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现场岗位人员。该职位不允许是外聘、返聘人员;
5.拟任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及以上类似专业技术职称,该职位不允许是外聘、返聘人员;
6.拟任本次投标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拟任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7.本项目最低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测量工程师2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结构工程师1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类似业绩以监测合同原件为准,无法证明提供的类似工程资料为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应补充提供建设单位证明原件;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合同中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时间为准;
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帐日期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帐,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沙湘府路支行
4.1请从2018年 1 月 2 日~2018年 1 月 6 日 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