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移动河南公司2018年摄影摄像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AYD20170002097,比选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应答人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货物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7 选包划分:不划分
1.8 拟合作供应商数量及份额划分办法:1家,份额分配为100%。
1.9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单位自筹,已落实到位。
包段 产品名称 产品单位 需求数量
包1 企业形象宣传制作(省级) 年 1.00
二、资格要求
2.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要求:
2.2.1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合法的注册资质,具有开展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若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为新版营业执照则须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2.2申请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
2.2.3申请人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发生(缴费)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2.2.4申请人应提供自2015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不少于2个,且单个合同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
2.2.5本次比选不接受代理商申请,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2.2.6申请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1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比选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4)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选包应答或者未划分选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3供应商网上报名应提交下述材料,以下材料需是原件扫描件(必须提供要求的所有资料,且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本项目比选文件):
2.3.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3.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需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盖章页;若没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或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则需提供由税务局开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结果加盖单位公章);
2.3.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即可);
2.3.4应答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经办,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提供居民身份证。
应答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比选人保留核查的权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比选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卖时间为2017年12月29日12时00分至2018年01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