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基础类开发运维技术服务提供商资源池项目
二、项目编号:FUTC-2017-D007
三、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本项目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入围3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需求、开发、运维外包人员,人员分为专家级、高级、中级、初级,入围有效期自发放入围通知书之日起3年;
2、本项目预计人员需求量为648人月/年,工作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工作地点(北京)。注:此人员需求数量仅为参考,招标人不承诺在入围有效期内实际使用的人员需求数量;
3、招标人将定期对入围供应商及其提供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考核,对于在投标阶段提供虚假材料、服务严重不到位或实际人力资源供给能力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入围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其入围资格,对其损失不负责任;
4、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低于一定数量,导致招标人认为无法满足充分竞争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本次采购并及时通知参与本项目的全部投标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受此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委派授权代表参与投标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3、投标人所提供外包人员全部为其合法正式雇员,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且全部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缴纳相关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4、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保留意见的近2个年度(2015年、2016年)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报告(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报告原件复印件)。
5、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无不良记录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
6、投标人具有为我国境内的保险企业总部(集团总部或子公司总部)提供同类服务成功案例(格式见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须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复印件须能体现采供双方名称、盖章、服务内容、服务时间等)。
7、法人代表为同一自然人的不同机构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母公司和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8、投标人必须从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12月29日至2018年1月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3:30至17:00时(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