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市政维护应急中心2018年三亚市节日气氛营造项目 项目编号 HNSLHZB-2017-035
投资人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提供“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保记录凭证)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加盖公章);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投标时必须提交以上相关证明资料。
四、获取招标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