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清远(英德)供电局2018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备用金项目施工(第一标段)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以广电计〔2017〕102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 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清远市
2.2建设规模:包括清远(英德)供电局2018中低压配电网业扩配套及紧急项目备用金项目施工(第一标段),计划投资总金额为400.00万元。详见招标文件。
2.3计划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 2018年12月31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1 月 4 日 0 时 0 分至 2018 年 1 月 10 日 17 时 0分(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