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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供电局2018年度低压业扩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贵港供电局2018年度低压业扩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
  贵港供电局2018年度低压业扩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它
贵港供电局2018年度低压业扩配套项目施工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供电局2018年度低压业扩配套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0002200000029161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贵港市
2.2建设规模:按要求完成项目全部的施工内容、变更签证、调试、在工程实施中建设单位委托承包人开展与本工程相关的但不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内容,直到竣工投产,即包含:按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调试,直到竣工投产,包括余物清理(包括工程剩余物资退库)、电子化移交等。不包括:生产准备、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巡线与检修站工程及配套道路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土地征用、迁移补偿、送电线路走廊赔偿、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施工道路和施工租用场地的青苗赔偿、清理、复垦工作和相关费用等。
备注:项目物资除电表及互感器采用甲供外,其他物资除甲方提前明确可提供的以外,其他均采用乙方采购模式。
2.3计划工期:具体工期详见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名称

计划工期

招标有限期

备注

1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1:贵港市覃塘等地区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2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2:贵港市城区等地区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3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3:贵港市大圩等地区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4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4:贵港市港城等地区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5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5:桂平市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6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6:平南县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6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3.3具备有效的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须具备承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伍级或以上。
3.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业绩要求: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提供虚假资料等)或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有效的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8资信要求:投标期间,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3.9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其查询主体应包含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确认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视为无效。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与拟投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得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3.12投标时,投标人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时间要求: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9时30分00秒至2018年1月10日17时30分00秒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贵港供电局2018年度低压业扩配套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资金来源: 其它
贵港供电局2018年度低压业扩配套项目施工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港供电局2018年度低压业扩配套项目施工招标 ,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编号: 0002200000029161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贵港市
2.2建设规模:按要求完成项目全部的施工内容、变更签证、调试、在工程实施中建设单位委托承包人开展与本工程相关的但不在本工程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内容,直到竣工投产,即包含:按要求完成全部工程施工、调试,直到竣工投产,包括余物清理(包括工程剩余物资退库)、电子化移交等。不包括:生产准备、水土保持项目验收、巡线与检修站工程及配套道路工程、征地拆迁补偿工作、土地征用、迁移补偿、送电线路走廊赔偿、通信设施防送电线路干扰措施、施工道路和施工租用场地的青苗赔偿、清理、复垦工作和相关费用等。
备注:项目物资除电表及互感器采用甲供外,其他物资除甲方提前明确可提供的以外,其他均采用乙方采购模式。
2.3计划工期:具体工期详见招标范围。
2.4招标范围:

序号

建设单位

标段名称

计划工期

招标有限期

备注

1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1:贵港市覃塘等地区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2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2:贵港市城区等地区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3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3:贵港市大圩等地区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4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4:贵港市港城等地区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5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5:桂平市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6

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贵港供电局

标段6:平南县低压业扩配套项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新一年度框架招标结果发出之日止。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6 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
3.3具备有效的国家电监会派出机构颁发的相应级别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书;须具备承装《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伍级或以上。
3.4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只需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所要求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5业绩要求:以往工程安全、质量、工期等符合招标人的有关考核要求。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隐瞒、提供虚假资料等)或严重违法、违约记录。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具备有效的机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在投标人单位注册。
3.8资信要求:投标期间,未被相关政府部门或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参加工程投标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或曾被以上部门、单位禁止参加工程投标、承接新工程项目但有有效证明已恢复投标资格和承接新工程项目的。
3.9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投标截止时前二个月内开具,其查询主体应包含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确认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否则视为无效。
3.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与拟投标段的监理单位存在关联关系或同属一个集团(经营实体)的,不得参与该标段的投标。
3.12投标时,投标人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saic.gov.cn)”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提交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专用章),并提供书面声明承诺提供的企业信用信息真实有效,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时间要求: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4日9时30分00秒至2018年1月10日17时30分00秒购买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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