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次设备招标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太焦铁路项目经理部。经上级批复,本次招标租赁的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1.2.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1.2.3.《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太焦铁路主要位于山西省,末端部分位于河南省,线路途径山西省会太原市,晋中市,长治市,晋城市,河南省焦作市。线路全长358.761km。新建太原至焦作铁路山西段站前工程TJZQ-7标段正线起讫里程:DK165+388.7—DK209+290.24,线路全长42.496km。其中路基13.206km,特大桥4座11556.1m,大中桥12座2330.66m,隧道3座15377m。
本次招标租赁的设备,共分7个包件,一包一投。详细情况请参见招标公告附件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设备租赁公司或独立自然人。
3.2投标人需提供投标设备的出厂合格证及近俩年由国家行政部门或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权威产品合格检测报告(至少不少于一份)。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5年不得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所属项目进行诉讼的情况。不接受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0日(上午8:00~12:00时、下午14:30~18: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