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永 公 建 【2017】028号
1.招标条件
本永城市陈集钢厂院内绿化工程已由相关单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受永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局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申请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永城市陈集钢厂院内绿化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城市陈集镇
2.3建设内容:包括绿化种植 、后期养护等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控制价:1617390.76元
2.6标段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本项目施工
2.7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清单所有内容
2.8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9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
3. 2 投标人拟担任本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初级园林(或林业)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同时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须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不低于1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3投标人在开标时须提交企业(或工程)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开具日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4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豫财购[2016]15号文件规定,提供“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信用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下载(或截图)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否则按废标处理。
3. 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4.2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1月4日至2018年1月 13日1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