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QZFW2017GJT12103
受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泉州供电公司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综合说明
1. 项目名称:2018年上半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供应配送;
2. 项目概况:2018年上半年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包含粮油、生鲜、调味干味、副食品采购。项目共分4个标包。
标包1:2018年上半年职工食堂西南线综合类食材供应配送按报价承诺函中各品名进行配送(配送线路各点:温陵、临漳门、鲤城、清蒙、宝洲食堂),其中水产品类与水果类温陵线路点不配送
标包2:2018年上半年职工食堂东北线综合类食材采购按报价承诺函中各品名进行配送(线路各点:永宏、洛江、马甲、罗溪、泉港、带电中心食堂),其中水产品类与水果类永宏线路点不配送
标包3: 2018年上半年职工食堂城北线综合类食材供应配送按报价承诺函中各品名进行配送(线路各点:北门、运维站所、宝洲电建食堂),其中水产品类与水果类北门线路点不配送
标包5:2018年上半年中心市区职工食堂水产品采购(线路各点:温陵、永宏、北门食堂及其他各点水产品补充供应)
3. 报价要求:各轮次报价均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报价,按清单报单价(所有包装类食品报价时须注明品牌,每个单品价格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4. 结算方式:单价包干,数量按实结算(甲、乙双方根据产品送货明细单每月进行对账并结算采购总金额(具体以甲方财务结算周期为准),如遇节假日对账日期顺延;甲方需在收到乙方开具正式发票后的60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账户,如甲方无正当理由未在收到乙方开具发票后的60日内将货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将有权暂时停止供货,直到甲方将账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
1. 资质要求:
1.1 应答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1.2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原料供应;
1.3 应答供应商应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1.4 谈判应答截止日近三年内应承担过至少一个同类项目业绩;
1.5 设有分公司的单位,由分公司参与应答的,需提供总公司相应资格证书及授权委托书;
1.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的应答;
1.7 应答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不存在异常情况;
1.8 应答供应商近三年内(至谈判应答截止日,以下条款起算时间同)在国内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成交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1.9 应答供应商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下属电力公司评为不良供应商,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1.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递交的应答文件。
2.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电力部门的标准和现行规程规范及本项目的服务要求;
3. 项目实施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
4. 含税预估金额:标包1: 230万、标包2: 230万、标包3: 285万、标包5: 75万;
5. 谈判有效期:自规定的谈判应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九十天。
二、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购买时间及地点
1. 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18年1月4日-2018年1月6日电话报名,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