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 本项目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白山市支队,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已落实,现对本项目通过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白山市支队后勤处冬季取暖煤采购
2.2招标范围:指标如下:全水(Mr%)6-8,灰分(ad%)4.60,挥发分(Vd%)≥35,固定碳(FCd%)≥50,焦渣性(CRC)3-4,发热量(Qner.ar)≥5000.
2.3采购内容:冬季取暖煤采购550吨
2.4供货期:按合同签订
2.5项目地点: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白山市支队
2.6质量目标:合格
2.7项目预算:32.4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投标人须具备经营储运能力的煤炭供应商。
3.7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的合格潜在投标人,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5日至2017年1月11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