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对(重招)2018年炼化三剂框架协议集中招标(公开,VAE装置其他化工助剂\杀菌剂单耗1kg/T)所需VAE装置其他化工助剂\杀菌剂 单耗1kg/T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国石化川维化工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71121-1003-45-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8年炼化三剂框架协议集中招标(公开,VAE装置其他化工助剂\杀菌剂单耗1kg/T)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VAE装置 其他化工助剂\杀菌剂 单耗1kg/T 40.00 吨 包1-1
4.交货期和地点:2019年6月30日、川维厂生产现场指定仓库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取得相应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19001 或ISO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且体系认证范围涵盖标的物。 2.提供近2年石油石化行业投标产品销售业绩证明(供货合同或增值税发票等) 3.提供近2年内具备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或直接用户出具的质量验收报告,性能指标满足招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 4.生产商提供近2年原材料采购发票和合格分供方。 5.生产商提供生产能力和装备清单加盖企业公章,投标人非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招标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代理商提供有效期内的代理证书。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1月4日8:00时至2018年1月1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