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2018年需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的公路养护项目分布在以下16个地州局所管养的路段内:
伊犁、塔城、博乐、阿勒泰、奎屯、石河子、昌吉、乌鲁木齐、 库尔勒、哈密、阿克苏、阿图什、喀什、叶城、和田、吐鲁番。
分布在以上16个地州局的公路养护项目已列入2018年度公路养护工程计划,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的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招标(如需要)等招标代理服务的招标代理机构,诚邀具备相应资格和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参与2018年公路养护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投标。本次招标代理机构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次需进行招标代理服务机构招标的项目按所在地域划分为4个合同包(详见下表),招标代理服务范围为合同包范围内所包含2018年公路养护工程项目(公路大中修项目、公路灾害防治项目、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危桥改造项目等)的相关工程招标、服务招标、货物招标(如需要)等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合同包划分情况如下:
合同包号 合同包中公路养护项目所处地州局 备注
1 库尔勒、哈密、阿克苏、吐鲁番 公路养护项目有关起讫桩号、里程长度、处理方案、工程内容等相关内容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内容为准。
2 伊犁、塔城、阿勒泰、博乐
3 和田、喀什、阿图什、叶城
4 乌鲁木齐、昌吉、奎屯、石河子
根据现阶段资料,上述项目已列入2018年度公路养护工程计划。但由于建设计划调整、项目建设模式调整、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建设、招标方式调整或项目取消,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4个合同包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30分,下午16时00分至1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