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鹤岗市东山区城建局装修改造工程已由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岗市东山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鹤岗市东山区城建局装修改造工程;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签订施工合同时间为准);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8日,下午14: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8年1月15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