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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市民服务中心食堂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上海宣桥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浦东新区宣桥镇三灶社区筹备工作

 受上海宣桥城镇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牵头单位);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浦东新区宣桥镇三灶社区筹备工作组;浦东新区第十五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上海宣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联合招标)的委托,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市民服务中心食堂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概况
1、 工程名称:上海市浦东新区宣桥镇市民服务中心食堂招标
5、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内容主要是宣桥镇市民服务中心食堂的采购管理服务、供餐服务、卫生安全管理服务、餐饮礼仪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项目概况及需求)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并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相应的经营范围;
2)团队中从业者(直接操作者)必须具备近期的较全面的、由三级及三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检查报告,以证明其适宜从事食品加工工作;
3)投标人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方面的不良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报名所需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三证合一,仅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证书原件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核验,核验通过后即返还;
2.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递交核验,核验通过后即返还;
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注:1、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下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2、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材料要齐全、有效。(原件核审后退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3、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5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8 年1 月9日至2018年1 月13日上午 9:30~11:30,下午12:30~15:3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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