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山县公-安局(城关、龙山)派出所办公楼附属工程项目已由罗山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罗山县公-安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罗山县公-安局(城关、龙山)派出所办公楼附属工程;
2.2招标编号:HTZB-2018-002 号;
2.3建设资金:自筹资金,约480万元;
2.4建设地点:罗山县;
2.5招标范围: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 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各1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标段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二个标段;
一标段:罗山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办公楼附属工程;
二标段:罗山县公-安局龙山派出所办公楼附属工程;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提供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承诺书);
3.4投标单位应在“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信用记录。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一个投标单位可以同时投多个标段,须配备不同项目经理及管理机构人员。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的规定,河南省内投标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视为提供原件,河南省内投标人保证以上查询信息与复印件一致,复印件必须清晰可扫描二维码。未在一体化监管平台登记的外省企业除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2018年1月8日—2018年1月12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