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内容:
1、项目批文:马山供电〔2017〕63号
2、项目名称:马山供电有限公司2018年员工食堂食材、物品采购配送服务(二次招标)
3、项目编号:0002200000026907
4、招标人: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宁供电局
5、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7、招标范围: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类别 要 求 备注
1 蔬菜类 蔬菜类:新鲜、无杂质、安全(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且质量中等以上;并符合我方验收标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
2 禽类(三鸟,蛋等)及水产类 新鲜、安全、无异味、无变质,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符合我方验收标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
3 鲜肉类(猪牛羊等) 新鲜、安全、无异味、无变质,有《动物检疫合格证》或《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并符合我方验收标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
4 水果类 新鲜、无杂质、安全(经农药残留检测合格)、且质量中等以上,并符合我方验收标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
5 大米食用油类 新鲜优质大米,非转基因优质食用油,且提供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
6 牛奶、瓶装饮用水类 均有“QS”食品质量标识及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
7 饮料、副食品(干粮等)类、干杂类、日化品、调味品、糕点原料等 饮料、副食品、调味品、糕点原料:有“QS”食品质量标识,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干杂类:颜色正常、干燥、无杂质、无异味;日化品:提供与产品的名称、商标、批号或生产日期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送至指定地点
8 一次性碗筷、打包用饭盒、纸杯、牙签等 提供检验合格证,按采购清单在指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的食堂
备注:
1.本采取公开招标形式,具体的需求数量、交货的时间及地点以招标结果有效期内招标人实际需求的订单数为准。
2.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3. 本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马山供电有限公司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
(1)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必须为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服务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③投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2个月内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查询主体包含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经查询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④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①具有政府相关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②具有相关行业经验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三、投标文件递交:
3、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商务系统上传时间:2018年1月30日9时30分00秒前。
纸质及电子版(U盘)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1月30日8时30分00秒至2018年1月30日9时30分0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