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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建筑设计院物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1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天津市建筑设计院综合服务管理部的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建筑设计院物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实施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

 受天津市建筑设计院综合服务管理部的委托,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建筑设计院物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实施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市建筑设计院位于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天津市建筑设计院院内。本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包括:天津市建筑设计院总占地面积2.6万㎡,建筑规模3.8万㎡,天津市建筑设计院设有办公楼A楼、B楼、C楼、D楼、E楼。其中, A楼面积1.0481万㎡,框架结构,共计6层,3部。B楼面积29500㎡,建筑结构为消能减震,地上10层,地下1层,5部。C楼建筑面积为6100㎡、地上6层,1部。D楼建筑面积1847㎡,地上3层;E楼建筑面积470㎡,地上2层。
2.2项目所在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5号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市建筑设计院物业劳务外包服务项目。本项目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办公楼(A、B、C、D、E楼区)、外围大院、停车场等区域的设备管理与服务、环境维护服务及日常服务项目等。具体服务内容见招标文件
2.4服务起止时间:2018年03月01日 至 2020年03月01日
2.5服务质量要求:优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格: 1、投标人具有在国家工商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2、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至今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文件;5、投标人应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且在有效期内,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如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到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备案资料证明。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2017年1月1日至开标当日前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5年度或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015年至今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投标人应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原件)、天津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备案资料证明(如为外地企业须提供证明资料的原件)、投标人法人资格证明书和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2凡投标报名成功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01月11日至2018年01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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