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现对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2018年-2019年(20万元以内勘测、测量、检测费)勘测、测量、检测的单位入围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本项目报名资质的供应商进行报价。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具有市政勘测、测量、检测的能力;
(3)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最大控股关系的多家法人不得以多家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
(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单位应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满足建筑业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普陀区2018年-2019年普陀区范围内的道路改造或大修工程。
2、项目内容:上海市普陀区市政管理中心2018年-2019年(20万元以内勘测、测量、检测费)勘测、测量、检测的单位入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