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新能源四川分公司2018年备品备件采购
2.招标范围:
新能源四川分公司2018年备品备件采购,一年质保。
1)所提供的产品应完全符合华能风电场风机设计要求和配置要求,不得对风力发电机造成影响;
2)供应商对所提供产品的质量负责,供应商对质保期内损坏备件免费更换,并重新进行计算质保期;
3)针对可以升级的备件,供应商应保证备件升级工作,若备件已提供,日后涉及备件升级,供应商应对备件免费升级或更换;
4)风机备件的保管由我方和供应商共同负责,我方负责场所和看管,供应商负责质保期期间备件存放的技术指导和监督,假如备件在质保期间存储过程中异常或损坏,需分析具体原因进行责任追究。
5)产品出厂应检测合格并配备合格证。
交货时间:2018年2月15日前,具体供货日期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供货。
3) 具有本工程的类似设备材料的相关供货经验和良好使用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4) 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8)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的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设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它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它附属机构有任何关系。
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1)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2)投标授权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13)专项资格要求: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年1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月17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的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专项资质证明材料、业绩合同等编辑在一个word);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应在报名时间内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2018年1月11日9:00起至2018年1月17日23:00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547元人民币/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