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框架采购招标,标段名称如下:
四、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
3、项目概况: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我公司现为2×480t/h超高压一次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每台锅炉配备一套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库容积为240m3)和一套碧水蓝天公司(石灰石库容积为350m3)生产的石灰石输送系统及石灰石粉库,单台石灰石输送系统最大出力为30吨/小时。2018年,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将采用湿法脱硫工艺,本次改造新增粉仓容量570m3,石灰石耗量2×4吨/小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石灰石粉框架采购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3、资质要求:
1)具有石灰石粉生产或经营资质,年生产、经营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
2)供货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并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合格投标人业绩要求:在2015年-2017年内应有不少于3个合同业绩;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8年1月11日-- 1月16日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项目法人):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石灰石粉框架采购招标,标段名称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及主要参数、规格 |
招标编号 |
1 |
石灰石粉框架采购 |
1.供货期限: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指标及数量:碳酸钙CaCO3>91.6,粒度0.2mm-1.5mm,0.2mm以下<45%,9万吨;碳酸钙CaCO3>91.6,粒度≤0.045mm,过筛率>90%,4万吨。 |
CHDTDZ032/16-CL-0201 |
1、项目名称: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
3、项目概况:
内蒙古华电乌达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我公司现为2×480t/h超高压一次再热循环流化床锅炉,每台锅炉配备一套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石灰石库容积为240m3)和一套碧水蓝天公司(石灰石库容积为350m3)生产的石灰石输送系统及石灰石粉库,单台石灰石输送系统最大出力为30吨/小时。2018年,超低排放改造完成后,将采用湿法脱硫工艺,本次改造新增粉仓容量570m3,石灰石耗量2×4吨/小时。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石灰石粉框架采购的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100万元;
3、资质要求:
1)具有石灰石粉生产或经营资质,年生产、经营能力达到10万吨以上。
2)供货生产企业环保手续齐全并提供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合格投标人业绩要求:在2015年-2017年内应有不少于3个合同业绩;
6、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2018年1月11日-- 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