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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油田二级物资集中招标矿渣微粉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招标条件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本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概况:受建筑材料分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生产所需矿渣微粉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
2.2 中标结果有效期: 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18年12月31日。
2.3 交货日期: 按照用户要求。
2.4 交货地点:至大庆油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厂厂区储罐内。
2.5 选商方式: 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供应商。
2.6 技术要求: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招标货物的生产企业,且注册资金必须在300万元(含300万元)人民币以上;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建筑材料”或 “矿渣微粉(矿渣粉)”或“矿渣制品”等的生产(加工或制造);
3.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涵盖招标货物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涵盖范围关键字为“建筑材料(矿渣微粉或矿渣粉)”或“矿渣微粉(矿渣粉)”或“矿渣制品”等的生产(加工或制造);
3.3、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有效的2017年或2018年招标货物的质量检验报告(检测报告或试验报告或实验报告无效),检验报告中必须对比表面积、活性指数(7天,28天),烧失量三项指标进行检验;检验须符合GB/T18046—2008标准。
3.4、为保证投标人为具有生产或加工招标货物能力的企业,投标人需按附件1《矿渣微粉投标人情况表》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并达到合格投标人要求(招标人将在公示期满后对预中标人进行现场考察,若考察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所填内容不符,按弄虚作假进行处理,取消预中标人资格,并(1)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五年内不得参加大庆油田组织的招标;(2)属大庆油田入网供应商的,清除大庆油田供应商队伍,五年内不予办理重新准入)。
3.5、不接受被相关管理部门处罚,取消其参加大庆油田投标资格的供应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 2018-01-11 08:00:00 至 2018-01-20 23:59:59 ,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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