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湘能华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外延芯片技术升级扩能改造项目
二、招标编号:HCHN2018-CG008
三、招标内容:本项目划分为 两个包号,每个包号采购内容如下,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台套) 备注
一 1 PSS-ICP 单腔 1
PSS-ICP 双腔 1
二 2 AOI 2
三 3 高温烤炉 1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控制价:
第一包招标控制价人民币捌佰叁拾万元整(¥830.00万元);
第二包招标控制价人民币贰佰陆拾万元整(¥260.00万元);
第三包招标控制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万元)。
六、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七、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其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项目货物采购的生产或销售;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售后服务证明原件(如为进口产品则提供国内总经商售后服务证明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7、企业近三年没有因违法或不诚信行为而被政府或业主宣布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1月11日~2018年1月18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