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分公司新建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及系统配套改造项目经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7]65号),该项目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除尘单元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名称: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除尘单元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1.2建设地点:荆门分公司生产区内。
1.3建设规模:新建一套与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配套的再生烟气脱硫除尘净化装置,烟气经过脱硫除尘处理后达标排放。
1.4入口烟气条件及工艺、性能要求
1.4.1 入口烟气条件
烟气脱硫除尘设施入口烟气条件
序号 项目 设计工况 最大工况 最小工况 吹灰工况1 吹灰工况2 烟机及单台事故工况 开工工况 备注
1 流量(湿基),Nm3/min 6871.3 7531.6 4810 6871.3 7531.6 6514.5 3810.7 注1
2 烟气温度,℃ 160 177 160 160 177 277.1 550 注1
3 烟气压力,kPa(g) 0 0 0 0 0 0 0 注2
4 烟气组成,Vol% 注1
CO2 14.38 14.38 14.38 14.38 14.38 14.02 12.654
CO 0.00 0.00 0.00 0.00 0.00 0.87 4.176
N2 73.30 73.30 73.30 73.30 73.30 72.91 71.425
O2 1.09 1.09 1.09 1.09 1.09 0.95 0.443
H2O 11.23 11.23 11.23 11.23 11.23 11.25 11.302
SO2,mg/Nm3 1371.88 1743.77 1371.88 1371.88 1371.88 1447.03 1731.61 湿基
SO3,mg/Nm3 189.68 264.26 189.68 189.68 189.68 200.07 239.41 湿基
NOX,mg/Nm3 50 50 50 50 50 95.33 266.97 湿基
粉尘 230 230 230 1000(注3) 1000(注3) 230 注4 湿基
注1:制造厂根据CO焚烧余热入口烟气条件核算后确定。
注2:烟气净化设施入口烟气压力由烟气净化工艺专业最终确定。
注3:吹灰工况按每8h吹一次灰,持续时间60min。
注4:开工工况按粉尘浓度9100mg/Nm3(正常)、10500 mg/Nm3(最大)考虑,持续时间24h。
注5:烟机及单台事故工况时,烟气脱硫塔入口烟道应考虑短时烟气温度700℃时的保护措施。
注6:要求烟气净化后烟气中污染物: SO2≯35mg/m3,粉尘≯5mg/m3。
1.4.2工艺、性能要求:烟气脱硫除尘工艺路线为循环流化床干式超净工艺,达到SO2浓度≤35mg/Nm3(干基),粉尘颗粒物浓度≤5mg/Nm3(干基)的排放指标。(NOx≯50mg/m3由进烟气脱硫除尘装置前布置在内部SCR脱硝工艺保证)
1.5工期要求:2018年12月31日前中交。
2、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烟气脱硫除尘单元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
2.2招标范围:基础设计批复的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界区内(自脱硫除尘装置进口烟道密封水罐引出口至脱硫除尘后清洁烟气返回到烟囱的接点之间)及完成装置界区内工程所需的各项措施和技术服务等,包括详细工程设计、竣工图编制、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单机试车、技术服务,协助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交工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配合、项目文件归档等,承担保修责任期间的服务,并对EPC总承包工程的质量、HSE、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脱硫除尘装置所需配电柜和热控柜统一布置于催化裂化装置的变电所和机柜室,集中布置,不另外设置变电所和机柜室。变电所和机柜间内脱硫除尘装置配套的配电系统(含高低压配电柜、脱硫引风机变频器、变压器等)、消防、火灾报警、暖通、照明、接地等由招标方负责。投标方负责提供高低压配电系统设计所需的基础资料。
所有能源介质(水、汽、气、给排水等)和电缆通道接口分界点均为脱硫除尘装置钢支架外1m处。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及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循环流化床干式超净工艺的技术应用和开发能力,近三年来(指2015年1月1日以来,下同)具有石化行业内循环流化床干式超净项目EPC业绩;
超净指标为:SO2浓度≤35mg/Nm3(干基),粉尘颗粒物浓度≤5mg/Nm3(干基)。
(5)近三年来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在本项目任职的以下人员,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技术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属于投标人单位人员,需提供至少六个月社保证明);有烟气脱硫除尘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环保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属于投标人单位人员,需提供至少六个月社保证明),有石化行业烟气脱硫除尘装置工程EPC总承包
项目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有烟气脱硫除尘装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并有类似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8日至2018年1月1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