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宁波市海曙区双杨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对宁波市海曙区双杨股份经济合作社处置电子商务大厦拍卖机构选择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项目的内容:
序号 服务名称 选择家数 服务内容
2、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独立法人;
(2)具有合法有效的拍卖行业经营资格证书;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宁波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11日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前往检察-院查询,将检察-院查询结果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格式见附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之日为起始日,以所有涉及的拍卖项目处理完全为终止日。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1日至2018年1月18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