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该项目投标。
1、项目概况
1.1名称:李桥镇2018—2020年平原生态林养护资金项目
1.2招 标 人:北京市顺义区李桥镇人民政府
1.3建设规模:2060.1亩
1.4养护期限:3年
1.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1.6招标内容:对李桥镇辖区2060.1亩平原生态林进行管护。
2、潜在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的经营许可,具备承担的能力,有稳定的管护管理作业队伍;
③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
④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初级(含)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其他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⑤近三年内至少有一个类似的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项目的业绩;
⑥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⑦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未被取消,且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网上报名,不予投标补偿。
4、投标报名:
4.1潜在投标人应于2018年1月11日至1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