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二、采购人: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九、服务期限:3年。
项目服务范围: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所有项目的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结算审计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入围数量:入围企业不超过5家。
质量标准:合格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规定;
2、投标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
3、具有乙级及以上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4、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满足上述要求的供应商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