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风神物流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180103-ZZ331冲压容器及料架改造”项目实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编号:DF0020SB18FL-0030
二、招标内容:180103-ZZ331冲压容器及料架改造(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技术要求)
*三、交货期:投标人必须保证2018年2月26日前交付200台份容器,交期日期为全部设备交付到招标人指定地点的时间。招标人验收时间一般为当日17:00前验收,产品复杂程度较高的由双方特别约定;
四、交货及安装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详见技术任务书
交货地点:风神物流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收货单位:风神物流有限公司
*五、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费用等由买方(风神物流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结算办法如下(详见招标文件-风神物流有限公司订货合同模板):
单个订单总金额 预付款 验收款 质保金
≤10万元 0% 95% 5%
>10万元 30% 65% 5%
5.1单个项目的订单生效之日起30天内,招标人向投标人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详见上表)。
5.2 单个项目交货完毕,经招标人书面验收合格后,由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开具金额相当于当次订单总额的全款的发票,在收到正确有效的发票30天内,招标人按6.1条向投标人支付验收款。
5.3 质量保证金比例详见6.1条。自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验收报告之日起满12个月后酌情支付,质保期到期前30天,由投标人书面或邮件通知招标人进行支付。如投标人未及时通知招标人,造成质保金支付延迟,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无需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赔偿。质量保证金按如下方式处理:
1)产品无质量问题,招标人向投标人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
2)如产品有质量问题,投标人未能按招标人要求处理的,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
5.4 如招标人未收到投标人开具的正确有效发票,招标人有权拒付款而不被视为违约,直至招标人收到投标人开具正确有效发票的第30天止。
5.5 投标人提供的发票必须是合法发票,招标人付款应付至投标人指定的账户。发票上的公司名称、开户银行、银行帐号等信息若要修改,需事先书面通知招标人,招标人书面回复视为招标人已了解更改信息。
*六、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1月11日9时0分至2018年1月18日17时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