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规划在花都汽车产业园建设4×400MW级(F级改进型)天然气热电联产机组,厂址按4台400MW级(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规划。本期拟建设2台F级改进型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及相应的公用设施,预留后续两台机组的扩建场地。首台机组计划于2020年8月投入商业运行,2020年11月第二台机投产。现拟购置4辆郑州日产皮卡车作为公司日常生产业务用车。
2.2招标范围和内容:
招标编号/包号
项目包名称
数量/单位
(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0724-1800C10N0009
皮卡车购置项目
4辆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
5、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