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一、内容:
1、项目名称:河池金城江供电局2018年物业服务项目
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6、招标范围:河池金城江供电局所属办公区、生产区公共场所的物业服务、秩序管理等工作。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项目地点 服务期
1 标段1:河池金城江供电局办公区公共场所物业服务、秩序管理 79.8 河池市 2018年7月至12月
2 标段2:河池金城江供电局生产区公共场所物业服务、秩序管理 80.04
二、投标人资格: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在以往类似的物业管理中没有不良记录,不良的社会报道及法律纠纷;
4 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等;
5 投标人检察机关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经查询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的主体应为投标人和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6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2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