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对芳烃厂、烯烃厂注剂设施进行改造,芳烃厂重整装置更换注剂泵,新增隔膜泵和缓蚀罐;烯烃厂裂解装置和乙二醇装置更换、新增注剂泵及注剂储罐,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2B17128K)。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包括芳烃厂、烯烃厂注剂设施进行改造项目施工、预试车、工程中间交接的管理及实施工作,配合联动试车、投料试车、试生产、竣工验收并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提供技术支持,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工作;在该施工项目中不含第三方检测,具体内容详见1. 芳烃厂、烯烃厂注剂设施进行改造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项目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月。
2.4标段划分:本共划分1个标段。
2.5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18-SY27-GC001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3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证书(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并提供证明材料),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6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信誉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今没有影响履行本的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须提供书面承诺);
3.8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合同额在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炼化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1月12日至 2018年 1月18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