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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重整装置重整级全氯乙烯买卖合同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一、 招标条件本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重整装置重整级全氯乙烯买卖合同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一、 招标条件

本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重整装置重整级全氯乙烯买卖合同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重整装置重整级全氯乙烯买卖合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公司三剂采购工作安排,经过充分讨论和技术交流,现计划采购全氯乙烯25吨,供重整-芳烃联合装置使用。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要求到货时间 交货地点
全氯乙烯 重整级 25吨 自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首批到货5吨,剩余20吨按买方通知分批到货 中石油广西石化公司现场库房
采购时间:2018年年度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业绩要求:投标商提供的全氯乙烯要求近3年内在石油石化行业至少有1套150万吨/年以上规模连续重整装置的良好应用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或对应发票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近3年财务审计合格、无违纪记录、无违规事项。
(3)HSE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4)其他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制造商、代理商、贸易商投标。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遵守投标人须知1.4.3、3.5.1等条款要求。
(7)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授权制造商出具的有效代理证书(格式授权制造商自拟)。
(8)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18年1月13日至 2018年1月19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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