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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猇亭区人武部营院绿化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宜昌市猇亭区农林水局的委托,拟对宜昌市猇亭区人武部营院绿化整治项目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包人,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

 受宜昌市猇亭区农林水局的委托,拟对宜昌市猇亭区人武部营院绿化整治项目施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选定承包人,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名称:宜昌市猇亭区人武部营院绿化整治项目
二、内    容:
1、采购范围: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植被移除和栽植等。移除和栽植范围包括营院内办公楼前操场周围绿化带、办公楼左侧绿化带、办公楼右侧绿化带、办公楼后绿化带。(详见采购清单)
2、采购最高限价:拾伍万陆仟柒佰肆拾肆元整(¥:156744.00元)
3、工期:20日历天
4、质量要求: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82-2012)合格等级标准(其中绿化工程苗木种植当季成活率达95%以上,未成活部分应及时补栽补种,苗木自通过验收一年后的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5、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洽谈;
   1、供应商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林业造林或苗木,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供应商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供应商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件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有可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竞谈者,请于2018年1月12日起至2018年 1月16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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