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永福县堡里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项目(招标文件备案编号:YF-2018-SG-01) 已由永福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永福县堡里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小区项目立项的批复(永发改字【2017】3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永福县福兴城乡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永福县堡里镇三多村下水屯
建设规模:建筑占地1079.91㎡,建筑面积6658.17㎡(其中: 1#楼906.70㎡、2#楼1441.2㎡、3#楼1138.47㎡、4#楼1208.48㎡、5#楼754.80㎡、6#楼1208.48㎡)
合同估算价:1400.00万元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要求工期:328日历天(注:房屋建筑工程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本工程定额工期 41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桂建管2014】25《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建筑企业资质标准 建市【2014】159号文),[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原则上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原则上不得提高报名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专职人员所投第二个及以后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同时招标或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的除外)。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