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宁明县储备粮中心库项目已由宁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关于宁明县储备粮中心库项目建议书的批复(宁发改字【2017】5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宁明县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LYZB1712004A
建设地点:宁明县寨安乡浦邱村坡地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五栋粮食仓、一栋军供成品仓、一栋业务综合楼、一栋军供综合楼、柴油发电机房、配电电室、消防泵房、门卫室兼地磅房及消防水池等,总建筑面积为9548.18㎡。
合同估算价:3535.45万元
要求工期:300日历天,定额工期30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业绩要求:无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备注: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仅包括与房建市政工程有关的施工、监理、检测、招标代理、园林绿化等类型的企业、人员、项目及诚信信息。其他非房建市政类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信息以诚信库信息为准的,投标人应依法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以下所有“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的表述,均同此备注】。
4、投标报名
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12日09时00分至2018年01月18日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