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及内容:
寿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灰渣排放、清运委托运行项目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具体工作范围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描述。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项目实施地点:山东寿光
5. 工期:2018年02月15日-2021年02月14日。
6. 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经营范围包含所投标项目相关内容。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6.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3 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证书;
6.4神华集团限制准入的投标人不允许投标;
6.5 2014年7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无安全生产事故,无质量事故;
6.6 2014年7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6.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
6.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6.9 2014年7月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三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除灰系统运行业绩(每个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且具有一年及以上1000MW火电机组除灰系统运行业绩,或三个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与本项目相同合同标段(每个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1年)运行业绩且具有一年及以上1000MW火电机组相同合同标段运行”业绩;
6.10 其他要求:
a)注册资金不低于6000万元人民币;
b)承诺为进入招标方的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购标:
(1)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人民币8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