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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战斗服装架及生活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战斗服装架及生活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开标时间: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资金来源: 其它 欢迎符合资
  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战斗服装架及生活家具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DAHZ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战斗服装架及生活家具采购项目
三、招标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33万元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龙门县公安消防大队战斗服装架及生活家具采购项目。
六、投标人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前没有违法经营记录。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缺一不可:
1.企业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须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月15日至2018年1月19日(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53310966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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