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LZSH-ZB2017DY-044(第二次)
一、招标条件
兰州石化公司2018~2019年度办公设备耗材及配件框架已由兰州石化公司主管部门办理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物资名称:
打印机、复印件、传真机和计算机耗材及配件总计227个框架品种(详见附件1)
2.2、技术要求:
2.2.1、投标商保证所供产品符合GB/T 17649-1998、CCEC/T 22-2003、SJ/T 11270-2002、CNS 13282-2-1996等国家质量标准和质量要求;
2.2.2、投标商保证提供正规渠道原厂正品,保证产品质量;
2.3、交货地点:买方仓库或指定地点。
2.4、交货期: 收到发货通知后最长不超过30天内到货。
2.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含货款、17%增值税、运杂费等)。
2.6、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2.7、付款条件:按石化公司相关财务制度支票/电汇/银行汇票/背书转让银行(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兰州石化公司各单位实际用料单,每月结算一次。货物验收合格,购货发票经公司财务部门审查合格后,90日内付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项目的投标人为中国石油物资采购入围供应商,非停用状态,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3、投标人必须同时提供北京莱盛、惠普、理光、格之格品牌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文件。
3.4、投标人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相关办公设备及耗材产品销售金额不低于200万元,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其中办公设备销售合同提供至少2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办公设备耗材销售合同提供至少2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万元,提供合同复印件)。
3.5、投标人中标后指定专人负责石化公司售后服务,确保在24小时内提供售后服务,并提供承诺书,兰州石化公司有权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考核,情节严重者取消供应商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四、其他注意事项
4.1.评标方法及标准: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公正、科学地进行综合评定。根据合计带量总价,按“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选有效投标价(总价)最低和次低的两家中标,超市框架物资供货金额分配比例为6:4。框架物资价格按以下原则执行:按招标有效投标的带量最低评标价单价执行,如该报价中分项单价高于有效投标人平均单价,按平均单价执行;如低于平均价,按该报价执行。如中标供应商弃标,中标单位将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总报价由低到高依次确定,并执行经评审的最低价,以此类推。
4.2.价格构成:货款、增值税(17%)、运费、保险费、包装费等,“一票制”结清。
4.3. 授标原则:经评审的总价最低和次低者中标,框架执行期为两年,签订框架合同后框架物资纳入兰州石化公司超市管理。
4.4. 评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制度》;
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补充文件。
4.5. 投标人须知
⑴按兰州石化公司招标管理中心相关要求交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其投标保证金均将不予退还:
① 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
②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
③ 采用不正当的手段骗取中标或者在招标投标中有影响招标投标活动正常进行的其他违法行为。
⑵投标人资格条款中要求的各类资质文件、业绩等在招标时须带原件,以备查。
请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招标文件和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5 08:30:00至 2018-1-24 23:59: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