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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供电局2018年安监处安全督查用车租赁服务、咨询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5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BTGD2018-01(CQ-G)招标标题:包头供电局2018年安监处安全督查用车租赁服务、咨询招标采购项目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

 招标编号:BTGD2018-01(CQ-G)

招标标题:包头供电局2018年安监处安全督查用车租赁服务、咨询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简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包头供电局2018年安监处安全督查用车租赁服务、咨询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包头供电局2018年安监处安全督查用车租赁服务、咨询招标采购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类型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总价(元) 备注
1 包头供电局2018年安监处安全督查用车租赁服务、咨询招标
采购项目 车辆租赁 2 93800.00 187600.00
合计 187600.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2、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投标人在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中无履约劣迹(指未进入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履约黑名单的厂商);
4、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业务;
(3)投标人及所供车辆需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地区为包头地区;
(4)出租车辆车型要求为越野车或SUV;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1月19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受理(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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