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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山市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调查摸底会计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1-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受密山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密山市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调查摸底会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

 受密山市财政局的委托,对密山市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调查摸底会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密山市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调查摸底会计服务采购项目;
2.2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3 项目规模:双峰农场、兴凯湖农场、857农场、855农场、8511农场五个农场拟办社会职能单位改革调查摸底工作;
2.4 采购内容:密山市农垦办社会职能改革调查摸底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2.5 服 务 期:自签订合同后7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服务地点:双峰农场、兴凯湖农场、857农场、855农场、8511农场;
2.7 包划分:本项目共分2个包,第1包为双峰农场、兴凯湖农场、857农场,第2包为855农场、8511农场。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5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7 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类似业绩每年不少于1项,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提供网页可查,否则无效;
3.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该公告发布以后的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日期包含本公告发布日期),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3.9 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会计师资质资格;
3.10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报名时须提供审核通过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4、报名登记及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01月15日至2018年01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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