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鹿寨县东部片区“十三五”脱贫攻坚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工程(寨沙镇板江村阳满坪至大朋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木岗村南大部至华健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上六谷至坪岭顶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水口屯至寺门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古盏村下六崖至公长山四级公路工程及寨沙镇龙江村龙江至朱朝屯四级公路工程) 已由鹿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鹿发改规划[2017] 45号、70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鹿寨县寨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德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即在评标阶段再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根据《鹿寨县通自然村(屯)道路脱贫攻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2017】4号文要求,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名称:鹿寨县东部片区“十三五”脱贫攻坚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工程(寨沙镇板江村阳满坪至大朋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木岗村南大部至华健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上六谷至坪岭顶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水口屯至寺门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古盏村下六崖至公长山四级公路工程及寨沙镇龙江村龙江至朱朝屯四级公路工程)
招标编号:GXDSHG2017-001
2.1.2本次招投标项目分1个标段,建设地点位于鹿寨县寨沙镇。鹿寨县东部片区“十三五”脱贫攻坚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工程(寨沙镇板江村阳满坪至大朋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木岗村南大部至华健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上六谷至坪岭顶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水口屯至寺门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古盏村下六崖至公长山四级公路工程及寨沙镇龙江村龙江至朱朝屯四级公路工程)标段划分如下表:
鹿寨县东部片区“十三五”脱贫攻坚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工程(寨沙镇板江村阳满坪至大朋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木岗村南大部至华健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上六谷至坪岭顶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水口屯至寺门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古盏村下六崖至公长山四级公路工程及寨沙镇龙江村龙江至朱朝屯四级公路工程)标段划分表
序号 标段号 工程名称 里程 (公里) 主要工程量 投资金额(万元) 工期
1 №1 (1)寨沙镇板江村阳满坪至大朋屯四级公路工程 0.445 路基宽度为:6.5M,水泥砼路面宽度:4.5M,土路肩宽1.0M,涵洞设计负载:公路-Ⅱ级。 28.1640 90日历天
(2)寨沙镇木岗村南大部至华健屯四级公路工程 0.432 路基宽度为:6.5M,水泥砼路面宽度:4.5M,土路肩宽1.0M,涵洞设计负载:公路-Ⅱ级。 39.9452
(3)寨沙镇河岭村上六谷至坪岭顶四级公路工程 0.556 基宽度为:6.5M,水泥砼路面宽度:4.5M,土路肩宽1.0M,涵洞设计负载:公路-Ⅱ级。 41.0831
(4)寨沙镇河岭村水口屯至寺门四级公路工程 2.160 基宽度为:6.5M,水泥砼路面宽度:4.5M,土路肩宽1.0M,涵洞设计负载:公路-Ⅱ级。 168.0284
(5)寨沙镇古盏村下六崖至公长山四级公路工程 1.810 基宽度为:6.5M,水泥砼路面宽度:4.5M,土路肩宽1.0M,涵洞设计负载:公路-Ⅱ级。 184.0077
(6)寨沙镇龙江村龙江至朱朝屯四级公路工程 5.957 基宽度为:6.5M,水泥砼路面宽度:4.5M,土路肩宽1.0M,涵洞设计负载:公路-Ⅱ级。 188.6707
2.2招标范围:鹿寨县东部片区“十三五”脱贫攻坚通自然村屯道路建设工程(寨沙镇板江村阳满坪至大朋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木岗村南大部至华健屯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上六谷至坪岭顶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河岭村水口屯至寺门四级公路工程、寨沙镇古盏村下六崖至公长山四级公路工程及寨沙镇龙江村龙江至朱朝屯四级公路工程)标段路基、路面及排水、桥梁涵洞、防护、交通及沿线设施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工程范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所有投标人须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根据柳州市交通运输局最新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或者报名截止前已取得柳州市交通运输局备案登记),信用等级评定为B级或以上的公路施工企业。
3.3投资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 年 1 月 15 日至 2018 年 1 月 19 日,上午 09:00 时至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正常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