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非招标采购项目保亭局2018年日常生产修理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为保亭供电局,建设资金为其他,采购人为保亭供电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点:保亭县
2.2建设规模:1.主要建设内容为保亭供电局所管辖输电、配电设备和电力设施日常抢修、消缺工作及隐患整治工作。
2.3计划工期:2018年2月-2018年12月
2.4采购范围: 保亭供电局所管辖输电、配电设备和电力设施日常抢修、消缺工作及隐患整治工作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2.5标段划分:1个标包(具体标段划分详见采购文件)。
3. 参与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持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4 报价唯一且有效,投标函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按标包投标最高限价的90%至100%之间报价。超过标包投标最高限价的做废标处理。报价低于标包投标最高限价90%以下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5 必须在保亭境内至少有常驻20人的抢修队伍(需在投标文件中以花名册的方式体现。)
6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7 投标人需具备国家或地方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输变(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8 必须提供参与本次项目的廉洁承诺书。
4. 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8年01月19日08时00分00秒至2018年01月24日18时00分00秒,




